朝阳区变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领取报名费发票时间地点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3-24 00:57 来源:未知
凡2011年10月-12月期间在朝阳区报名参加2012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并已 网上付费的考生,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领取报名费发票: 时间: 2012年5月7日--2012年5月11日 2012年5月14日--2012年5月18日 9:00-11:30 13:30-17:00 地点:朝阳区财政局服务大厅(朝阳区日坛北路3号) 联系电话:65090228 2012年3月23日
发布时间:2012年3月23日